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告
访问统计: 发布时间:2020-10-21 16:41
信息来源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【打印本页】
【关闭】
编号:(2020)120号
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联系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,联系电话:0578-2090257 、2090260。
序号
|
不动产权属证书号
|
权利人名称
|
不动产坐落
|
开始时间
|
公告天数
|
办件类型
|
1
|
丽国用1999第2788号
|
许君武、王旭方
|
莲都区金苑新村14幢5号
|
2020-10-21
|
15工作日
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-补、换证登记
|
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