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转移登记(继承)公告
访问统计: 发布时间:2020-10-22 16:29
信息来源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【打印本页】
【关闭】
编号:(2020 )87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(继承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序号
|
原权利人
|
权利人
|
不动产权利类型
|
不动产坐落
|
不动产权属证书号
|
转移方式
|
1
|
蔡东连
|
潘根土
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
|
坐落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迎曦园4幢一单元702室房产
|
产权调换协议书
证号:浙2020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5051号
|
继承
|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
联系方式:0578-2090257、2090260
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O二O年十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