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转移登记(继承)公告
访问统计: 发布时间:2020-10-27 16:58
信息来源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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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(2020 )91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(继承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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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权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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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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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利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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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坐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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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属证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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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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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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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荣华
戴良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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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良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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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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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落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金苑新村26幢五单元609室房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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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2016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73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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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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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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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荣华
戴良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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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良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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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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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落在浙江省丽水市清远街87号房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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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国用2010第3331号/01144242、011442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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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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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
联系方式:0578-2090257、2090260
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