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告
访问统计: 发布时间:2020-10-29 11:33
信息来源: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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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(2020)124号
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联系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,联系电话:0578-2090257 、2090260。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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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属证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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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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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坐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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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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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天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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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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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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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(2018)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0596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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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光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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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都区绿谷庄园湖院85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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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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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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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-转移登记(拍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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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