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告
编号:(2020)130号
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联系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,联系电话:0578-2090257 、2090260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| 权利人名称 | 不动产坐落 | 开始时间 | 公告天数 | 办件类型 |
1 | 浙(2016)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1134号 | 蒋文权、吴金花 | 莲都区清水湾小区57幢1单元901室 | 2020-11-11 | 15工作日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-转移登记(拍卖) |
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