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告
编号:(2021)53号 | |||||||
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 | |||||||
联系地址: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), | |||||||
联系电话:0578-2090257 、2090260 | |||||||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用途 | 坐落 | 公告开始时间 | 公告天数 | 办件类型 |
1 | 季文来、郭琳琅 | 丽国用2008字第3896号/01109123 | 商业用地/商业用房 | 莲都区寿尔福路754号 | 2021/4/6 | 15工作日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-补、换证登记 |
公告单位: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| |||||||
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|